安徽新华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皖教秘〔2023〕289号)要求,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拓宽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采取有效措施,使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促进学校发展与稳定。根据安徽新华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 学年度,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内部民主管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校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一年来,学校持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包括招生、财务等领域的信息,主动接受了内外部的监督。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复议及诉讼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形式
2022-2023 学年,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和《清单》要求,公开各类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 网络平台:安徽新华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学校OA发布传达上级各类文件、学校文件及电子校报等。
2. 纸质媒介:学校党委及行政文件、入学手册、《安徽新华学院学术资讯》及《高教动态》等。
3. 其它形式:宣传栏、LED屏幕及校园广播等。
此外,学校还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民主生活会、建立校长信箱、开展校长接待日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发挥了信息公开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内容
依照《清单》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及时调整与完善相关信息,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1. 基本信息方面:主动公开学院的基本信息,包括学院概况、机构设置、现任领导、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办学基本数据等。
2. 招生考试信息方面:
(1) 成立安徽新华学院2022年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组,由集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在重大事项上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2)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严格遵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制订并严格执行《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高招录取的规章制度。在招生办公室网站上主动公开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批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内容,确保了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科学高效。
(3)印制新生入学手册、招生简章等纸质材料,多方位地向社会和广大考生介绍我校的基本情况。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方面:
学校在校内网站、财务公示栏公开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查询、监督;学校严格依据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徽新华学院员工出差管理规定》《关于教职工乘坐出租车的管理规定》《安徽新华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安徽新华学院财务报销细则》《安徽新华学院公共房产管理办法》《安徽新华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
(1)及时公开我校学杂费收费明细、资产管理制度等。
(2)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商铺承租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实行招投标,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其招投标情况及时在学校相关部门网站“招标采购”栏公开。
4. 人事师资信息方面: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等需要,制定《安徽新华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岗位管理体系。
(2)根据我校师资比例结构与发展要求,制定并公布《安徽新华学院2023年招聘简章》,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选拔优秀人才,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氛围。
(3)及时更新发布师资相关培训信息。
5. 教学质量信息方面:
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设有专门网站,并定期更新《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文件,方便学校师生及社会公众查阅。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方面:
(1)我校学籍管理、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及申诉处理办法等都已在学校OA(办公平台)及学校网站公布。
(2)我校每年通过新生入学教育的方式,向学生介绍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所有奖助学金实施与管理办法均在网上统一发布,方便学生查询。
7. 学风建设信息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安徽新华学院学术道德规范(暂行)》《安徽新华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安徽新华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激发学生积极性,维护学术尊严,引导优良学风。
8. 学位信息方面:
严格学位信息管理,所有学位信息均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每学年在学位证书发放前均提前以学院正式文件的方式公布学位授予情况,对不能取得学位的学生,我校均及时告知,并向其告知相关制度依据。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方面:
我校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和培养方式等情况随校招生简章一并公布,并在招生时向考生做充分说明。学生入学后,我校还通过入学教育等方式,向学生详细介绍相关信息。在校学生及教师的国际交流情况按规定审批并公开相关信息。
10. 其他方面:
我校及时发布团学工作动态等信息,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党团活动,保持思想的纯洁性与先进性,争做新时代优秀青年。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校在2022-2023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对其所关心的学校信息,均已通过线上平台、电话、校长接待日及校长信箱等方式进行了解,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我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各方面的必要和最新信息,总体上看,我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按学校规定,由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纪委办公室、学校督查处联合受理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受到举报、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2023 学年度,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高校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和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全校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推动《清单》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灵活运用新媒体平台,提升信息发布、传播和引导效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联动机制,确保学校各部门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三是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以上是我校2022-2023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不妥之处,请上级领导批评指正。
七、其他
本报告经学校审批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新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1-65872323。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逐条列明50条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安徽新华学院
2023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