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皖教秘〔2022〕29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的原则,根据合肥城市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
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合肥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cuhf.edu.cn/xxgk/xxgknb/list.htm)下载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合肥城市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1-88569000。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领导、分管校领导主抓、各部门严格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学校严格依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同时,注重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校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方式
2021-2022学年,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和《清单》要求,公开各类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网络平台:通过合肥城市学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学校OA发布传达上级各类文件、学校文件等。
2.纸质媒介:学校党委及行政文件、新生入学手册等。
3.其它形式:宣传栏、LED屏和校园广播等。
此外,学校还通过组织党总支会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建立校长信箱、开展学生事务联席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发挥了信息公开的作用。
(二)公开内容
我校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2021-2022学年,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公开信息1053条(篇),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20条(篇),校园新闻类信息704条(篇);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20条(篇)。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1715条。
1.基本信息。在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公布了学校简介、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章程、机构设置、年度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安排、学科专业、规章制度、党政工作要点等。
2.招生考试信息。学校在招生信息网以及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本科生招生章程、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考生申诉及新生复查举报处理机构和电话。重点加强对“专升本”和“对口”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未发现违规违法招生及考生投诉行为。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布财务管理制度、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信息,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招投标严格执行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按限额进行公开招标和按实施细则对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实施相应的采购,选派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定标,在校园网及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通过招聘网站及校园官网进行教职员工招聘信息的宣传,并在“招贤纳士”栏目对社会公众公开具体的岗位信息及要求。在人事网公布了职称评审、评优评奖、教师考核、教师培养等有关信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示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主动接受校内相关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监督,确保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5.教学质量信息。在教务处网站以及信息公开网公布了学籍管理办法、专业设置及调整情况、课程及学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学校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种动态教学信息;定期开展教学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在教育教学网。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通过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网公布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评选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和学生申诉办法等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开通电话和邮箱,对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定期召开学生事务联席会议,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以及和学生的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7.学风建设信息。学校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建立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不端查处机制等,建设良好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严格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工作,夯实教学成果。
8.学位、学科信息。公布了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和补充规定等信息,及时传达公布上级下达的新增各级各类学科专业建设项目等通知和工作要求等。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暂未开展此工作。
10.其它。公布突发时间应急处置、开学工作方案、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我校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对其所关心的学校信息,均已通过线上平台、电话、校长信箱等方式进行了解,主要涉及学生招生就业、收费、管理、招标采购、教职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内容,都给予明确回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发动师生员工及社会关注并参与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学校通过校园网书记校长信箱、官方微信微博、OA系统、24小时热线电话、QQ及微信群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本学年,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评价总体较好,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度,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依照教育部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类归口落实到相应的党政职能部门,在提升信息公开机制的规范性、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不断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开通高清会议视频,推进办公自动化。
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高校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主动公开的部分内容不够详尽,有待进一步补充和调整。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学校将加强部门及有关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2.根据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认真梳理并落实信息公开项目内容,增加信息公开范围,按要求、依程序,真正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予以公开,确保“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到实处。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本学年学校公开事项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合肥城市学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