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

 

根据《关于2022 年安徽省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的提示函》及皖教秘〔2022〕457号文件要求,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学校编制了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ahtcm.edu.cn/xxgknb.htm)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51-68129004)。

一、概述

一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以信息公开为抓手,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和学校师生医护员工对学校各项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为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了坚强保障。

1.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2021-2022年度,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信息公开“标准化”活动,全面落实教育部信息公开清单工作的文件精神。对清单50条内容按工作职责将任务分解到15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在各部门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目,供部门发布公开信息;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ahtcm.edu.cn/)建立“信息公开网站”,为清单中的50条项目逐个建立链接至相应部门的信息公开专栏。从社会公众角度查询学校信息时,可实现无缝查询;从学校管理角度看,建立了快捷方便的信息发布通道,又因信息最终发布在部门网站,实现了部门间的权限隔离,真正做到“谁公布、谁负责”。

2.加强督查,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信息公开实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为主体,教代会为主要载体,各院、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协调监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督查组定期组织对学校信息工作开展督查,对信息公开中做得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及时的单位要求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校各项信息公开项目均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以各种通知、通报、文件、公告等形式公开信息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报刊、电视台、宣传橱窗等校内外多种传播媒体,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2021-2022学年度,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4839条,发行《安徽中医药大学报》16期,公开信息337条。通过校园网主页主动公开信息2325条,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00条,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462条,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15条。学校官方微信已经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微信关注数近60023人,微博粉丝近25000人。

通过学校OA系统,通过发布规章制度和通知1462件,协调部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印发并公布《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学校档案馆、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设立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查阅和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公众查阅学校信息提供方便。

继续推行信访、校长信箱等多向沟通形式,新开设书记信箱,接受师生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保障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共接收信访件8件,师生咨询意见建议497条,反应的意见及时由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此外,学校通过召开二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党代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全校干部大会、学期工作会议、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形式,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宽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重点工作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公开情况

本科生招生: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政策要求,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直播、电台广播、媒体报导、网上资讯平台、电话咨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考生及家长宣传学校招生信息。我校面向20个省在三个批次共计招生4465人,本科计划比去年增加490人。提前批次面向安徽省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90人(中医学专业)、国家专项计划60人(中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各30人)、地方专项计划120人(中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各60人);本科批次26个专业面向安徽、北京、上海等20个省招生3590人;专升本批次招生385人。其中省外计划共397人。本科计划全部完成。

研究生招生:2021-2022学年,我院主动公开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信息14条,分学院公开研究生复试成绩及录取名单信息11条,公开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信息1条。学生管理方面,公开新生入学及复查信息1条,公开学生申诉办法渠道信息1条。学位管理方面,公开同等学力人员授予硕士学位审核信息1条,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发展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1条,本年度内无新增学位授权学科、学位点。2021年9月,我校共招收统招硕士研究生1070人,博士研究生33人。截止2021年10月30日,共有硕士研究生1057人、博士研究生33人完成新生报到注册、新生学籍核查和网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13人放弃入学资格。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主动公开高等学校收支预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预算表、高等学校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财务信息。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公开学校年度的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等情况,2022年上半年召开的二届五次教代会上,财务处向大会汇报当年的财务收支状况。在信息公开网教育收费中以专栏的形式公开学生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等收费项目的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方式。学校编制预算过程中,及时公布预算内容安排和分配原则,积极进行面对面沟通,预算方案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执行。

3.国有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国有资产信息公开涉及到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状况、校办企业情况、物资工程招投标等多个方面。学校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政府部门规定,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和重大基建工程采购(招标),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公开项目内容、评标办法、主要合同条款等,中标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21-2022学年度,学校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公开更新了物资工程招投标信息272条,受捐赠财产状况公开更新信息1次,资产管理制度中公开了学校现行的各项资产管理及招标采购相关规定,信息公开及时主动。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人事处主动在学校信息平台上公开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人员招聘信息、教师数量及结构相关信息。2021年9月以来,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信息及人员招聘信息54条。按照程序公开和条件公开原则,落实2021-2022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全学年招聘各类人才150人,其中博士78人(2021年43人,2022年35人),硕士65人。

坚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聘程序,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激励作用,2021年9月以来共评聘教授 14人(含靠评1人),副教授16人,实验师1人,讲师62人(含靠评22人)。高级政工师3人,政工师8人,助理政工师4人(政工系列均为附院的)。自然科研系列副研究员5人(含附院3人),助理研究员18人(含附院1人)。图书资料系列馆员4人。133人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校本部教师56人,第一临床医学院39人,第二临床医学院8人,第三临床医学院30人。

5.科学研究和学术评价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科技项目申报的信息、程序、评审公开公平的原则,及时公布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评审、科技奖励和立项资助等信息,公开各科技项目的国内外合作和推广应用情况。加强科研监管,公开科研经费管理、项目过程和结题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项目配套等文件政策。本学年获批各类纵向项目573项,立项科研经费总量为3915万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8项,27项专利获授权。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要求,通过全体会议、专题会议、通讯评议等方式开展议题的审议工作。2021-2022学年校学术委员会共召开全体会议2次,各专门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监督下,充分发挥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召开专门会议21次。

6.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发挥制度规范作用,落实《安徽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徽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徽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安徽中医药大学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徽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各项管理规定均通过办公系统、《学生手册》、QQ工作群、学生处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布。学生处公众号定期推送如奖助贷补、就业信息等各类信息,目前关注数已达22682余人。

2021-2022学年,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进一步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成效,广泛开展资助系列活动,促进国家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构建诚实守信、感恩奋进、自立自强的校园文化,取得良好效果。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基本完成,预计发放各类奖学金499.98万元,累计人数5244人;各类助学金目前正在评定中,预计评选出3531名获助学生,其中国家助学金3358人,预计发放金额1110.825万元,希冀助学金2人,预计发放金额0.6万元,国元助学金6人,预计发放金额6万元,栾永光助学金2人,预计发放金额1万元;校内助学金163人,预计发放金额16.3万元;义务兵代偿补偿学费41人,合计金额17.589万元;勤工助学3000余人次,合计金额100余万元;临时困难补助12人,合计金额0.65万元。

7.对外合作与交流

学校制定了《安徽中医药大学招收与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安中国合〔2019〕45号)文件;主动公开《2022年校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2022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安徽中医药大学招收与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安徽中医药大学人文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济人留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安徽中医药大学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来华留学生综合测评细则(试行)》、《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2022学年艺术教育发展报告》等相关信息。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年未有校领导因公出国(境);2021-2022学年,学校共有来自马来西亚、美国、英国、智利、荷兰、巴基斯坦、加纳、科摩罗等国的长期外国留学生58名(其中12名博士生,8名硕士生、38名本科生);在新冠疫情中保持了来华留学生的规模稳定。学校成立11个艺术俱乐部课程,采用智慧树、学习通建设网络课程3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教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学校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2021-2022年,我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次。

学校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国资处、人事处等部门接受过社会人士和在校师生的口头咨询,各类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学生招生就业、奖助学金、收费、招标采购、职称评审、教职工社会保障等内容,在受理的各类咨询和申请中,均给予明确回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外展示的窗口,在信息公开网设立受理与监督栏目,面向师生和社会公布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监督。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及时发布,并报省教育厅备案。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通过一定的范围、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公开,对教职工及校外人员申请公开的内容,学校均能根据规定,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学校师生医护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一致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举报、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近几年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能够根据要求主动公开《清单》规定的各项内容,并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每年6月学校会组织上半年信息公开总结;9月组织全面督查,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不够,少数部门信息公开滞后严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结果利用还不够充分。

下一步,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五公开”要求,加强在招生考试、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财务资产和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对外合作与交流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专人负责,开展定期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学校效能建设督查范围。

七、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附件:

安徽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目录清单(50条)

      

序号

类别

公开事项

有关文件

网络平台

菜单标题

责任部门

1

基本信息(6项)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

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制度

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

教职工代表大会

工会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

学术委员会

科技处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规划、计划、重点工作

发展规划处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学校办公室

2

招生考试信息(8项)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招生章程、办法、计划

教务处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特殊类型招生

教务处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考生查询办法

教务处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申诉渠道

教务处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

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院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复试成绩查询

研究生院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

15.资产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资产管理制度

国资处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受捐赠财产情况

国资处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校办企业情况

国资处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物资、工程招投标

国资处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

各类预算表

财务处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

各类决算表

财务处

21.财务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处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财务处

4

人事师资信息(5项)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

校级领导社会兼职

组织部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教党〔2011〕22号)

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

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岗位设置、聘用办法

人事处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层干部任免

组织部

25.人员招聘信息

人员招聘信息

人事处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工会

5

教学质量信息
  (9项)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本科生占在校生比例

学生处

教师数量及结构

教师数量及结构

人事处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3〕33号)

专业设置

教务处

教务处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开设课程、学分结构

教务处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授本科课程教授情况

教务处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就业政策、就业指导

学生处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 

毕业生结构、就业流向

学生处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学生处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13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

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3〕33号)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项)

36.学籍管理办法,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学籍管理、新生复查

学生处、研究生院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奖助减贷俭

学生处、研究生院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

学生奖励处罚

学生处、研究生院

39.学生申诉办法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学生申诉

学生处、研究生院

7

学风建设信息(3项)

40.学风建设机构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 

学风建设

科技处、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

41.学术规范制度

学术规范制度

科技处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科技处

8

学位、学科信息(4项)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X教育部令第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

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研究生院、教务处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关于委托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通知》(学位〔2010〕18号)

同等学力审查认定

研究生院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

新增学位授权学科(点)审核办法

研究生院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

新增学位授权学科(点)论证材料

研究生院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9号)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

留学生管理规定

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10

其他(2项)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9〕7号)

巡视工作反馈、整改

党办、组织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教党〔2013〕3号)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应急处理预案、重大事件处理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