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职工大学2020-2021学年度
校务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7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合肥市职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现依据学校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一章八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2020-2021学年度,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升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75号)文件要求,2020-2021学年我校根据上级布置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为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学习传达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在原校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学校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由专人负责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因我校校园网站已停止运行,现通过挂靠的合肥市总工会网站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校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以信息公开评议为契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将网站挂靠链接在合肥市总工会网站上,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站及时进行了改版,增设了部分重大事项活动专栏,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校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三)规范制度行为
我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制定了相应的合肥市职工大学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的信息公开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并予以执行。从而为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2021年度,学校根据《合肥市职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照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校充分利用市总工会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将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学校概况、招生录取、学费收费标准等人们较为关注的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的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对外公开。通过招生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将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及学生资助情况向社会公开宣传。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
3、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及管理信息。通过张贴公示等公开学校固定资产的情况,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教学设备、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信息。
5、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6、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在国家教育部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等主动公开专科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常年在省招生网公布招生专业科目,及时宣传报名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录取相关政策,对社会公开咨询和申诉电话等联系方式,接受广大考生监督;学校严格按教育厅要求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工作,无违规现象;让考生熟悉加分资格与政策,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及时宣传到位,对加分政策进行公示。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和决算的财务信息公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要求,学校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财务”,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的信息公开,加强学校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学校挂靠链接的市总工会网站、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主要途径之一。
二是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党委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三是印发学校党委、校发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并增强与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2021学年,我校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深入推进的同时,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希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还不够平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信息程序和审核流程不够规范、内容上与《清单》缺乏针对性。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学校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校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学校的信息公开制度和运行办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科学有序开展。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清单所列各项内容公开任务,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到位。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按照工作分工,分解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继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审查,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涉密信息审查。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七、其他需要向社会报告的事项
2020—2021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合肥市职工大学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