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75号)的要求,我院依据院内各系部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年度,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关于加快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内部民主管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院广大师生对学院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院和办学水平,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为学院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一年来,学院持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学院多次组织学习和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全院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奠定了良好基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学院于改版后的学院官方网站进一步优化了设置,继续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了解、反馈师生意见。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公布各类信息。开设院长信箱、书记信箱及时了解、反馈师生意见。公布院领导及各系部负责人的电子邮件、办公电话等联络方式,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发挥工会的作用,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三)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安徽大学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学院围绕自身办学的特点,细化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清单,除了常规信息的公开公示外,推进了关于学院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对信息公开目录中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督导和检查,推进各部门信息公开内容条目化、具体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形式和数量。2020-2021学年,学院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公开各类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网络形式: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网站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373条)、电子政务发布传达上级各类文件和发布院级文件(863份)。
2.纸质形式:新生入学手册1253本。
3.其它形式:宣传橱窗(更新6次)。此外,学院还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内容。依照《清单》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及时补充或调整相关信息,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1、在基本信息方面:主动公开学院的基本信息,包括学院概况、机构设置、党建园地、招生就业、交流合作、招标工作。积极利用学院官网、官微等平台,集中传达发布各类疫情防控资讯,及时传达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的重要疫情防控政策,发布学院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重要决定。
2.在招生考试信息方面:
(1)成立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在重大事项上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2)全面深化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自2013年建立招生网站以来,招生信息网已有20多万次的访问量,内容包括学院概况、招生信息、招生政策、专业介绍、录取查询、新生导航、历年录取等栏目。
(3)印刷新生入学手册等纸质材料,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考试信息真实地向广大考生介绍我院的基本情况。
(4)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3.在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方面:
(1)按照安徽大学的要求,及时公开上报学院财务情况。向社会公开学院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2)公开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如学院每年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董事会提交本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及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
(3)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基建修缮等工程均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招投标,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其招投标情况、实施情况均及时在学院校园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开。
4.在人事师资信息方面:
(1)根据我省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所有职称评选、岗位聘任的信息一律提前上网公示,并设立热线电话、邮箱接受举报。
5.在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方面:
(1)我院奖学金获奖名单及其他学生奖优情况均提前上网公示接受监督。
(2)我院奖学金制度均全文收录于入学手册,新生人手一册,以此确保相关信息的公开。
(3)我院每年通过新生教育的方式,向学生介绍各项助学政策的情况。
6.在学风建设信息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等规章制度,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
7.在学位信息方面:严格学位信息管理,所有学位信息均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每学年,在学位证书发放前均提前以发文的方式公布学位授予情况,对于不能取得学位的学生,我院均及时告知,并向其解释未能获得学位的原因。
8.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方面:我院现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一个,该专业的收费、及培养方式、国外合作方的情况,我院均在招生时就已向考生做了充分说明,在学生入学后,我院还通过入学教育的方式,向学生详细介绍相关信息。
9.在其他方面: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自己所关心的学院信息,已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院及各系部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
三、信息公开评议情况通过信息主动公开,学院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办学等诸方面的最新信息,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较高。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按学院规定由学院院务部宣传纪检工作岗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在信息公开平台开设公开意见箱,本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投诉。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有力地加强了学院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民主管理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建设,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了加强,提高了依法治院、照章办事的自觉性,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了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保证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消除了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使教职工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得到化解,从而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凝聚力,为学院改革与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内部环境。一方面,学院的管理过程公开化、规范化,大大促进了学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提高了学院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学生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针对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的公开意识不够主动,力度不够大,公开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今后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研究,有效提高教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将信息公开工作视为提高学院管理水平、促进学院民主参与的重要渠道,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
(二)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努力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充分结合院务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信息公开栏(http://www.ahujhc.cn/xxgk/gknb.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徽大学江淮学院院务部,电话:0551-6511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