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0月27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

一、  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合肥幼专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和落实《清单》的重要举措,是合肥幼专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高度重视《条例》、《办法》和《清单》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做好学习培训的组织、检查、督促工作,促进《条例》、《办法》和《清单》的学习培训取得实效,确保《条例》、《办法》和《清单》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2015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八百多条,其中合肥幼专校园网主页报道新闻资讯498条,发布公告143条,视频新闻19个。省市教育部门网站发布学校新闻二百五十八篇。学校内各系部、处室网站发布信息(招生就业、资助医保、规章制度、活动资讯、公示公告等)四百多篇,《合肥日报》、《新安晚报》、《合肥晚报》、《安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报纸媒体报道学校就业洽谈会、毕业典礼、教育和培训、新疆班工作以及学生活动三十余篇。正积极筹建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文件、通知、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学校章程、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草案初步拟定,目前正在研讨建设中。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信息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文件、手册、指南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文件、手册、指南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在2014-2015学年中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或不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良好。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校2014-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