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和谐安徽建设的决定精神, 2006年12月20日,省长办公会议研究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突出问题,对民生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矛盾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实施民生工程。12月30日,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启动实施12项民生工程。2007年1月24日,王金山省长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就民生工程做出了郑重承诺,在全省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实施民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也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德政工程。首先,改善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更加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把推动发展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把着力点放到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上,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其次,改善民生是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农村、城镇都还有一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他们热切期盼着政府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第三,改善民生也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发展目标。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财政也应该是“民生财政”。因此,必须坚持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

  我省12项民生工程可以分为三类:

  解决“生活难”问题的有5项: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解决“看病难”问题的有5项: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制度。

  解决“上学难”问题的有2项: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与中央有关政策要求相比,安徽结合本地实际,克服人口多、财力弱等困难,自我加压,积极推进。在12项民生工程政策中,我省新增项目3项:一是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将城镇未参保的非职工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加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用5年时间建成200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30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三是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将其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扩大范围1项: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拓宽至城市学校,全省增加支出3.28亿元。提前实施1项:将中央下达的至2015年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目标提前到2011年完成。提高标准3项:一是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130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260元,二是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由850元/人·年提高到1200元,三是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由600元/人·年提高到720、1200和1320元。另外,省政府还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积极扩大实施范围,努力提高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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